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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業禮品旗艦店 會員暨電子商務約定條款 大業禮品旗艦店會員在註冊時,必須填寫正確的資料,告知真實姓名、電子郵件地址等資料。會員應妥善保管帳號與密碼,並為進入大業禮品旗艦店後從事的一切活動負責。為維護您自身的權益,提醒您,勿將帳號出借或轉讓他人使用。若因個人未將帳號及密碼妥善保存導致權益受損,大業禮品旗艦店概不負責。為了保障您購買之後的權益,請您務必詳細閱讀下列約定條款;當您勾選「同意」、或在大業禮品旗艦店進行線上消費時,即視為已知悉、並且同意本約定條款的所有約定: 本約定條款訂立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大業禮品旗艦店以及所有在大業禮品旗艦店的會員或消費者的利益(以下簡稱使用者),本約定條款的所有約定如下: 一、個人資料安全 會員進入大業禮品旗艦店使用各項服務時,請遵守下列規定: 1.為了完成交易相關個人資料須提供予大業禮品旗艦店。 2.所有在大業禮品旗艦店進行線上消費的使用者,都必須擔保所留存的資料與事實相符,如果事後有變更,應該即時通知大業禮品旗艦店。 3.對於使用者所留存的資料,大業禮品旗艦店承諾負保密之責,除為完成該筆交易而提供給相關商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或配合廠商以外,不會任意洩漏或提供給第三人。 4.在下列情況下,大業禮品旗艦店有權查看或提供使用者的個人資料給有權機關、或主張其權利受侵害並提出適當證明之第三人: 甲、依法令規定、或依司法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的命令; 乙、為執行本約定條款、或使用者違反約定條款; 丙、為維護大業禮品旗艦店系統之正常運作及安全; 丁、為保護大業禮品旗艦店、其他使用者、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5.使用者對於其個人資料、付款資料(包含信用卡資料)及會員密碼等,應妥善保管以避免外洩。 6.禁止使用大業禮品旗艦店提供之各項服務從事違反法律規定之行為。 7.嚴禁干擾或中斷大業禮品旗艦店提供之各項服務或連接至此服務之伺服器或網路的行為 8.禁止利用大業禮品旗艦店提供之各項服務傳送或發表具威脅性、猥褻性、攻擊性、毀謗性的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9.禁止張貼或傳播任何不實廣告、宣傳資料或其他形式的誘騙性廣告。 10.禁止傳輸任何會侵犯他人權利的資料。 11.禁止傳輸侵犯現行法律、國際相關法律的資料。 12.禁止發表具有著作權、版權或具專利性的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13.違反上述規定時,大業禮品旗艦店有權清除該帳號。若違反法律規定時,應自負法律責任。 14.所有由會員提供的個人資料,均視為機密,對於會員所登錄或留存之個人資料,會員同意大業禮品旗艦店,得於合理之範圍內蒐集、處理、保存、傳遞及使用該等資料,以提供使用者其他資訊或服務、或作成會員統計資料、或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及任何之合法使用。 15. 大業禮品旗艦店保留刪除任何危害他方智慧財產權內容的權利。大業禮品旗艦店不對會員所發表之內容負責。但是大業禮品旗艦店有權刪除被認為有害、攻擊性、或侵犯本條款與法律的內容。 16.網站之所有資料,包括文字、軟體、照片、圖片、影片、音樂和聲音,均受中華民國著作權法與國際智慧財產權相關條文保護,請充分尊重智慧財產權與著作權,違者依法處理。 二、線上消費 1. 相關商品或服務之品質、保固及售後服務,由提供各該商品或服務的廠商負責,明確認知並同意哈BUY網及相關廠商、工作人員等,均無須為您任何直接、間接、附隨、特別、衍生、懲罰性的損害負責。但大業禮品旗艦店承諾全力協助使用者解決關於因為線上消費所產生之疑問或爭議。 2.使用者一旦在大業禮品旗艦店進行線上消費,即表示願意購買該商品或服務並願遵守交易規則。使用者資料(如地址、電話)如有變更時,應立即上線修正其所留存之資料,且不得以資料不符為理由,否認其訂購行為或拒絕付款。大業禮品旗艦店並保有接受您的訂定與否的權利。 3.所有在大業禮品旗艦店所進行的線上消費,使用者應同意以大業禮品旗艦店所紀錄之電子交易資料為準,如有糾紛,並以該電子交易資料為認定標準。使用者如果發現交易資料不正確,應立即通知大業禮品旗艦店經營者。 4.本網站可能包含許多連結,這些被連結網站或網頁上的所有資訊,都是由被連結網站所提供,大業禮品旗艦店不擔保其內容之正確性、可信度或即時性。 三、系統安全 大業禮品旗艦店於下列情況發生時得以停止或中斷服務,但應事先通知會員;但緊急情況則不在此限: 1.對於大業禮品旗艦店系統設備進行必要性之維護時。 2.由於大業禮品旗艦店系統所申請之電子通信服務發生狀況被停止,以致發生系統服務停頓時。 3.由於天災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大業禮品旗艦店系統無法進行時。突發性的系統設備故障。 四、約定條款之修改 1.除本使用條款外,使用者並應遵守大業禮品旗艦店為線上消費或交易所擬定之其他相關辦法及說明。 2. 大業禮品旗艦店保留隨時修改本使用條款之權利,修改後的使用條款將公佈在本網站上,不另外個別通知使用者。 五、準據法及管轄權 1.使用者應同意,本約定條款及所有在大業禮品旗艦店所進行的線上消費或交易,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 2.因本約定條款所發生之糾紛,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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